The New Hampshire Confession of Faith
By J. Newton Brown
自從使徒時代直至如今,基督徒都寫下教義、信條和定義性的宣告。作為認識神的人,我們認為很有必要為教會基於聖經定下一個簡明的真理標準作為教會的房角石。我們的信仰告白總結了核心的基督徒信仰,展示了基督裡的合一,且保護教會免於錯謬。
所有加入本教會的基督徒都需要確認基於1833年新罕布夏信條†的教會信仰告白。這個信仰告白宣告了我們的信仰連結於歷史的基督教與改革宗信仰,信而受洗的觀念,以及會眾制教會體制。一旦接受了這個信仰告白,我們就有責任相信它和根據它而生活。
一、聖經:我們相信聖經是人受到神聖啟示而寫成,也是神對人啟示祂自己的記錄。它是神聖教導的完美寶庫1。它以神為其作者,救贖為其目的2,無誤真理為其內容3。它把神審判世人的原則啟示出來4,因此,無論現在或至將來,它必永存至世界的末了,也是基督徒合一的真正中心5,並人類行為、信條和觀念所應努力符合的最高標準6。
- 提後3:16-17;彼後1:21;撒下23:2;徒1:16, 3:21;約10:35;路16:29-31;詩119:11;羅3:1-2。
- 提後3:15;彼前1:10-12;徒11:14;羅1:16;可16:16;約5:38-39。
- 箴30:5-6;約17:17;啟22:18-19;羅3:4。
- 羅2:12;約12:47-48;林前4:3-4;路10:10-16; 12:47-48。
- 腓3:16;弗4:3-6;腓2:1-2;林前1:10;彼前4:11。
- 約壹4:1;賽8:20;帖前5:21;林後13:5;徒17:11;約壹4:6;猶5;弗6:17;詩119:59-60;腓1:9-11。
二、真神:我們相信永活和真實的神是獨一的。祂是自有永有的、智慧的靈,祂的名為耶和華。祂是這個宇宙的創造主、救贖主、保存者和統治者1。神在其自己的聖潔和各種完美上是無限的2。祂配得一切的尊榮、信靠和愛戴3。這位永恆的上主,雖然在本性、本質及存在上無分別4,卻以聖父、聖子、聖靈三個不同的位格在合一中同存5,在偉大的救贖工作中以不同的職分合一地啟示自己6。
- 約 4:24;詩147:5; 83:18;來3:4;羅1:20;耶10:10。
- 出15:11;賽6:3;彼前1:15-16;啟4:6-8。
- 可12:30;啟4:11;太10:37;耶2:12-13。
- 約10:30; 5:17; 14:23; 17:5, 10;徒5:3-4;林前2:10-11;腓2:5-6。
- 太28:19;約15:26;林前12:4-6;約壹5:7。
- 弗2:18;林後13:14;啟1:2, 4-5, 7。
三、墮落:我們相信人是造物主本於自己形像的創造1。起初,人是清白無罪的,他運用其自由抉擇從最初的聖潔與喜樂中墮落2,並為人類帶來了罪惡。自此以後,所有人都成為罪人3,並不是被迫乃是自願4,在本性上拒絕和抵擋神的律法所要求的聖潔,積極主動地傾向犯罪5。因此,人將在神公義的審判中得著永遠的毀滅6。
- 創1:27, 31;傳7:29;徒17:26-29;創2:16。
- 創3:6-24;羅5:12。
- 羅5:19;約3:6;詩51:5;羅5:15-19, 8:7。
- 賽53:6;創6:12;羅3:9-18。
- 弗2:1-3;羅1:18, 32; 2:1-16;加3:10;太20:15。
- 結18:19-20;羅1:20; 3:19;加3:22。
四、基督:我們相信罪人得拯救是全然的恩典1,這拯救是通過神兒子作為中保而完成的2。神的兒子因聖父的差遣,成為我們的樣式,但卻沒有犯罪3,因著順服而遵從神聖的律法4,並通過受死成為我們罪完全的贖價5。祂已經從死裡復活,祂升至天上的寶座6,現在被高舉在神的右邊,在那裡成為世人的中保。在祂裡面有對人性溫柔的同理心和神性的完美。因此,祂是我們最合適的、充滿憐憫的且是完全足夠的救主7。
- 弗2:5;太18:11;約壹4:10;林前3:5-7;徒15:11。
- 約3:16; 1:1-14;來4:14, 12:24。
- 腓2:6-7; 來2:9, 14;林後5:21。
- 賽42:21; 腓2:8;加4:4-5;羅3:21。
- 賽53:4-5;太20:28;羅4:25; 3:21-26;約壹4:10; 2:2;林前15:1-3;來9:13-15。
- 來1:8, 3; 8:1;西3:1-4。
- 來7:25;西2:9;來2:18, 7:26;詩89:19;詩14。
五、稱義:我們相信基督所確保的福音帶來最大的祝福1就是一切願意接受耶穌基督作為主和救主的人都得以被稱為義2。稱義是罪得赦免3和得著按著神公義原則的永生之保證4。稱義是神所賜予的,不是因為我們曾經做下的任何善行,而是單單通過對救主寶血的信心5。也正是通過這種純全的信心,神白白的算我們為義6。稱義把信徒帶進人與神之間和平與喜樂的關係,也確保我們接受其他與今生永恆有關的祝福7。
- 約1:16;弗3:8。
- 徒13:39;賽53:11-12;羅8:1。
- 羅5:9;亞13:1;太9:6;徒10:43。
- 羅5:17;多3:5-6;彼前3:7;約壹2:25;羅5:21。
- 羅4:4-5; 5:21; 6:23;腓3:7-9。
- 羅5:19; 3:24-26; 4:23-25;約壹2:12。
- 羅5:1-2, 3, 11;林前1:30-31;太6:33;提前4:8。
六、救恩:我們相信救恩的祝福是通過福音白白賜下的1,我們相信所有人都有通過誠懇、悔過和順服的信心回應福音的責任2,並且我們相信唯一攔阻罪人得著救恩的因素就是人完全墮落的本性,因此人選擇拒絕福音3。而這種對福音的拒絕將導致人受更重的審判4。
- 賽55:1;啟22:17;路14:17。
- 羅16:26;可1:15;羅1:15-17。
- 約5:40;太23:37;羅9:32;箴1:24;徒13:46。
- 約3:19;太11:20;路19:27;帖後1:8。
七、重生:我們相信若要得救,罪人必須重生,或稱得著新生1。重生給我們的性情帶來對神聖的渴慕2,是藉聖靈超越我們理性的工作而帶來的,是與神聖的真理相連結的3,以確保我們對福音甘願的順服4。我們相信重生的果效會在悔改、信心和更新的生命中作為神聖的果子表現出來5。
- 約 3:3, 6-7;林前2:14;羅8:7-9; 啟21:27。
- 林後5:17;結36:26;申30:6;羅2:28-29; 5:5;約壹4:7。
- 約3:8; 1:13;雅1:16-18;林前1:30;腓2:13。
- 彼前1:22-25;約壹5:1;弗4:20-24;西3:9-11。
- 弗5:9;羅8:9;加5:16-23;弗3:14-21;太3:8-10; 7:20;約壹5:4, 18。
八、悔改:我們相信悔改與信心是神聖的責任,也是不可分的對恩典的經驗,因著從神而來重生的靈而寫在我們的心上1。因著對我們的罪、面臨的危機和無助的深刻認識,也因著基督的救贖之道2,我們帶著真實的悔悟、懺悔和對憐憫的懇求從罪轉向神3,同時發自內心的接受耶穌基督為我們的先知、祭司和君王,並單單依靠他作為我們獨一和充分的救主4。
- 可1:15;徒11:18;弗2:8;約壹5:1。
- 約16:8;徒2:37-38; 16:30-31。
- 路18:13; 15:18-21;雅4:7-10;林後7:11;羅10:12-13;詩51。
- 羅10:9-11;徒3:22-23;來4:14;詩2:6;來1:8; 7:25;提後1:12。
九、揀選:我們相信揀選是神恩惠的旨意,祂藉此來重生、成聖,和拯救罪人1。揀選與人作為一個自主的個體是一致的,揀選之中也包含一切神達至祂目的的手段2。揀選是神最高善的榮耀展示,又是無限的智慧、神聖和不變的3。揀選消除我們的矜誇,促使我們謙卑、愛心、禱告、讚美、信靠和效法祂的憐憫4。這激勵我們在各樣事上盡最大的努力5,使神揀選的果效在一切真心相信福音的人6身上顯明出來而得著確據7。我們相信揀選是基督徒救恩確據的基礎,但也需要和配得我們盡力擺上最大的勤勉8。
- 提前1:8-9;弗1:3-14;彼前1:1-2;羅11:5-6;約15:15;約壹4:19;何12:9。
- 帖後2:13-14;徒13:48;約10:16;太20:16;徒15:14。
- 出33:18-19;太20:15;弗1:11;羅9:23-24;耶31:3;羅11:28-29;雅1:17-18;提後1:9;羅11:32-36。
- 林前4:7; 1:26-31;羅3:27; 4:16;西3:12;林前3:5-7; 15:10;彼前5:10;徒1:24;帖前2:13;彼前2:9;路18:7;約15:16;弗1:16;帖前2:12。
- 提後2:10;林前9:22;羅8:28-30;約6:37-40;彼後1:10。
- 帖前1:4-10。
- 羅8:28-30;賽42:16;羅11:29。
- 彼後1:10-11;腓3:12;來6:11。
十、成聖:我們相信成聖是因著神的旨意,我們在祂的聖潔中有份的過程1。成聖是一個漸進性的工作2, 自重生開始3,並且藉著聖靈——我們的印記和保惠師——內住于信徒中的同在與能力,通過神所預備的方式而進行的。這些方式包括神的話語、自我省察、釘死老我、警醒和禱告4。
- 帖前 4:3; 5:23;林後7:1; 13:9;弗1:4。
- 箴4:18;林後3:18;來6:1;彼後1:5-8;腓3:12-16。
- 約壹2:29;羅8:5;約3:6;腓1:9-11;弗1:13-14。
- 腓2:12-13;弗4:11-12;彼前2:2;彼後3:18;林後13:5;路11:35; 9:23;太26:41;弗6:18; 4:30。
十一、聖徒蒙保守:我們相信真信徒都會忍耐到底1。他們對基督至死的忠心是將他們與膚淺的假信者區別開來的重要標記2。我們相信神有特別的保守看顧他們的福祉3,他們必會為神的大能所保守,藉著信進入拯救中4。
- 約 8:31;約壹2:27-28; 3:9; 5:18。
- 約壹2:19;約13:18;太13:20-21;約6:66-69;伯17:9。
- 羅8:28;太6:30-33;耶32:40;詩121:3; 91:11-12。
- 腓1:6; 2:12-13;猶24-25;來1:14;王下6:16;來13:5;約壹4:4。
十二、福音與律法:我們相信神的律法是祂道德律永恆不變的旨意1,律法是聖潔的、公義的,也是良善的2。我們也相信聖經所說,墮落的人因著對罪的迷戀而不能行出律法的要求3,聖經也同樣告訴我們福音的偉大目的就是將人從這種罪的捆綁中釋放出來,並通過中保,也通過與有形教會的連結所帶來的蒙恩之道,恢復我們對神聖律法的真誠順服4。
- 羅3:31;太5:17;路16:17;羅3:20; 4:15。
- 羅7:12, 7:7, 14, 22;加3:21;詩119。
- 羅8:7-8;書24:19;耶13:23;約6:44; 5:44。
- 羅8:2, 4; 10:4;提前1:5;來8:10;猶20-21;來12:14;太16:17-18;林前12:28。
十三、教會:我們相信一間屬於主耶穌基督的有形教會,是一群已接受洗禮的信徒1。他們是在信仰上彼此立約、在福音裡彼此團契的一個群體2。他們遵行基督所設立的聖禮3,委身於基督的教訓4,並行使他們藉著基督聖言所獲賜的恩賜、權利和權柄5。教會按聖經設立的職事是長老†和執事6,他們的資格、條件和職責都在寫給提摩太和提多的使徒書信中。
- 林前1:1-13;太18:17;徒5:11; 8:1; 11:21;林前4:17; 14:23;約三9;提前3:5。
- 徒2:41-42;林後8:5;徒2:47;林前5:12-13。
- 林前11:2;帖後3:6;羅16:17-20;林前11:23;太18:15-20;林前5:6; 4:17;林後2:7。
- 太28:20;約14:15; 15:12;約壹4:21;約14:21;帖前4:2;約貳6;加6:2;所有使徒書信。
- 弗4:7;林前14:12;腓1:27;林前12:14。
- 腓1:1;徒14:23; 15:22;提前3;多1 。
十四、聖禮:我們相信基督徒的浸禮是為信徒而施行的,是奉父、子、聖靈的名1把全身浸入水裡面的禮儀2。這是一個順服的行動,象徵著信徒信仰那位受難、被埋葬和復活的救主,也表明了信徒向罪死,舊我的生命已被埋葬,並在基督耶穌裡復活,行在新生命中3。洗禮作為教會的聖禮,是信徒得以加入教會成為成員,並與教會中其他信徒同守主餐的一個先決條件4。在主餐中,眾信徒可以通過分享餅和杯,自我省察5,紀念救主因著愛而為我們死6,也在裡面憑著信心,真實地、屬靈地領受被釘十字架的基督及其受死的一切益處,以此為靈糧7。
- 太28:19;徒10:47-48;加3:27-28。
- 徒8:36-39;太3:5-6;約3:22-23; 4:1-2;太28:19;可16:16;徒2:38; 8:12; 16:32-34; 18:8 。
- 羅6:4;西2:12;彼前3:20-21;徒22:16。
- 徒2:41-42;太28:19-20;使徒行傳與使徒書信。
- 林前11:26;太26:26-29;可14:22-25;路22:14-20。
- 林前11:28; 5:1, 8; 10:3-32; 11:17-32;約6:26-71。
- 林前10:16; 11:23-26。
十五、主日:我們相信每個星期的第一天被定為主日,或稱為基督徒的安息日1。這日應當為著信仰的目的被分別為聖2,離棄屬世的勞作與罪中的享受3,敬虔地來到神所設立的蒙恩之道前,並應作為個人的4或公眾5的崇拜與靈修的實踐。主日是為著為神子民所存留的安息所預備的6。
- 徒20:7;創2:3;西2:16-17;可2:27;約20:19;林前16:1-2。
- 出20:8;啟1:10;詩118:24。
- 賽58:13-14; 56:2-8。
- 詩119:15。
- 來10:24-25;徒11:26; 13:44;利19:30;出35:3;路4:16;徒17:2, 3;詩26:8; 87:3。
- 來4:3-11。
十六、政府:我們相信政府是神所設立的,為的是人類社會的益處和秩序1。我們應當為政府官員禱告,尊敬他們,並且順服他們2。唯有當政府的法令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意旨相違背時,我們無需順服3。基督是良知的主,並是萬王之王4。
- 羅13:1-7;申16:18;撒下23:3;出18:23;耶30:21。
- 太22:21;多3:1;彼前2:13;提前2:1-8。
- 徒5:29;太10:28;但3:15-18; 6:7-10;徒4:18-20。
- 太23:10;羅14:4;啟19:16;詩72:11; 2;羅14:9-13。
十七、審判:我們相信義人與罪人有根本和本質的區別1。我們相信唯有因主耶穌的名通過信心而稱義、被聖靈所成聖的人才是神眼中的義人2,而那些繼續頑梗不信的人是神眼中的惡人,且是被咒詛的3。這種區別在生前和死後都存在4。
- 瑪3:18;箴12:26;賽5:20;創18:23;耶15:19;徒10:34-35;羅6:16。
- 羅1:17; 7:6;約壹2:29; 3:7;羅6:18, 22;林前11:32;箴11:31;彼前4:17-18。
- 約壹5:19;加3:10;約3:36;賽57:21;詩10:4;賽55:6-7。
- 箴14:32;路16:25;約8:21-24;箴10:24;路12:4-5; 9:23-26;約12:25-26;傳3:17;; 太7:13-14。
十八、末世:我們相信世界的結局近了1。我們相信在末後的日子,基督將從天降臨2,並復活墳墓中的死人以帶來最終的審判3。徹底的區分將要發生4:惡人將被定罪要受永遠的刑罰,義人將接受賞賜得享永遠的福樂5。這樣的審判是基於公義的原則,且對天堂和地獄中的人而言是存到永遠的狀態6。
- 彼前4:7;林前7:29-31;來1:10-12;太24:35;約壹2:17;太28:20; 13:39-40;彼後3:3-13。
- 徒1:11;啟1:7;來9:28;徒3:21;帖前4:13-18; 5:1-11。
- 徒24:15;林前15:12-58;路14:14;但12:2;約5:28-29; 6:40; 11:25-26;提後1:10;徒10:42。
- 太13:49, 37-43; 24:30-31; 25:31-33。
- 太25:35-41;啟22:11;林前6:9-10;可9:43-48;彼後2:9;猶7;腓3:19;羅6:32;林後5:10-11;約4:36;林後4:18。
- 羅3:5-6;帖後1:6-12;來6:1-2;林前4:5;徒17:31;羅2:2-16;啟20:11-12;約壹2:28; 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