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台北市基督教浸信會榮恩堂信仰告白
中華明國110年8月15日訂定
一、依據:聖經乃財團法人台北市基督教浸信會榮恩堂(以下簡稱本教會)信仰和實踐之權威根據。本教會相信聖經無誤,聖經乃為終極權威,是信徒信仰與生活的最高準繩。以此前提,本教會查考歷代教會信仰之實踐,接納宗教改革五個唯獨(16th-17th)、浸信會新罕布夏信仰告白(1833)及劍橋宣言(1996)之內容作為本會信仰告白之藍圖。
二、目的:使本教會在真道上同歸於一,在穩固的根基上建造教會,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
三、信仰告白內容:
1. 聖經:我們相信聖經是人受到神的靈啟示而寫成的,也是屬天教誨的完美寶藏。神為聖經的作者,基督的救贖為聖經的目的,無誤真理為聖經的內容。聖經把神審判世人的原則啟示出來,因此,無論是現在或至將來,聖經必永存至世界的末了,也是使基督徒合一的真實核心,並且是人類行為、信條和觀念所應竭力符合的最高標準。
2. 真神:我們相信永活、獨一和真實的神。祂是自有永有的、是智慧的靈,祂的名為耶和華。祂是這個宇宙的創造主、並以祂的至高主權統管萬有。祂聖潔的榮耀是無可言喻的,是配得一切的尊榮、信靠和愛戴。這位永恆的上主,雖然在本性、本質及存在上沒有分別,卻以聖父、聖子、聖靈三個不同的位格在合一中同存,在偉大的救贖工作中以不同的職分合一地啟示自己。
3. 墮落:我們相信人是造物主本於自己形像的創造。起初,人是清白無罪的,他運用自己的自由選擇從最初的聖潔與喜樂中墮落,並為人類帶來了罪惡。自此以後,所有人都成為罪人,並不是被迫乃是自願,在本性上拒絕和抵擋神的律法所要求的聖潔,積極主動地傾向犯罪。因此,人將在神公義的審判中得著永遠的毀滅。
4.基督:我們相信罪人得拯救是全然的恩典,這拯救是透過神兒子作為中保而完成的。神的兒子因聖父的差遣,成為我們的樣式,但卻沒有犯罪,因著順服而遵從神聖的律法,並透過受死成為我們罪完全的贖價。祂已經從死裡復活,祂升到天上的寶座,現在被高舉在神的右邊,在那裡成為世人的中保。在祂裡面有對人性溫柔的同理心和神性的完美。因此,祂是我們最合適的、充滿憐憫的且是完全足夠的救主。
5.稱義:我們相信基督所確保的福音帶來最大的祝福就是一切願意接受耶穌基督作為主和救主的人都得以被稱為義。稱義包含了罪得赦免以及永生的保證。稱義是神所賜予的,不是因為我們曾經做下的任何善行,而是單單透過對救主寶血的信心。也正是透過這種純全的信心,神白白的算我們為義。稱義把信徒帶進人與神之間和平與喜樂的關係,也確保我們接受其他與今生永恆有關的祝福。
6. 救恩:我們相信救恩的祝福是透過福音白白賜下的,所有人都有責任以誠懇、悔過和順服的信心回應福音。沒有什麼能阻止一個罪魁得救,只因他自己墮落的本性和自願拒絕福音,使他必須為著自己的選擇受更重的審判。
7.重生:我們相信若要得救,罪人必須重生,或稱得著新生。重生使悖逆的罪人產生神聖的渴慕,這樣的改變是聖靈的工作,是超越我們理性所能理解的。是與神聖的真理相連結的,使我們甘願順服福音。我們相信重生的確據會在悔改、信心和更新的生命中結出果子來。
8.悔改:我們相信悔改與相信是神聖的責任,也是不可分割的恩典,是神重生的靈寫在我們的心上的。使我們深刻的認識到犯罪所面臨的危機和無助,而帶著真實的悔悟轉向基督的救贖之道,同時發自內心的接受耶穌基督為我們的先知、祭司和君王,並單單依靠他作為我們獨一和萬全的救主。
9. 揀選:我們相信揀選是神恩惠的旨意,祂藉此來重生、成聖,和拯救罪人。這揀選與人的自由是完全不相矛盾的,揀選之中也包含一切神所使用達到祂目的的手段。揀選是神至善至榮的展現,又是無限的智慧、神聖和不變的。揀選消除我們的矜誇,促使我們謙卑、有愛心、不住禱告、常常讚美、信靠和效法祂的憐憫。這激勵我們在各樣事上盡最大的努力。這樣的生命將在真信徒身上被看到。我們相信揀選是基督徒救恩確據的基礎,信徒也應盡最大勤勉確認自己在揀選之中。
10.成聖:我們相信成聖是一個過程,根據神的旨意要我們在祂的聖潔中有份。成聖是一個漸進式的工作,自重生開始,神藉著聖靈的大能—祂是印證者和保惠師,內住於信徒心中,並透過神所預備的方式包括神的話語、自我省察、捨己、警醒和禱告、團契生活來幫助我們成聖。
11.聖徒蒙保守:我們相信真信徒都會忍耐到底。他們對基督至死的忠心是將他們與虛浮的假信者區別開來的重要標記。我們相信神特別保守看顧他們的福祉,他們必會為神的大能所保守,藉著信進入拯救中。
12.福音與律法:我們相信神的律法是祂道德律永恆不變的旨意,律法是聖潔的、公義的,也是良善的。我們也相信聖經所說,墮落的人因著對罪的迷戀而不能行出律法的要求,聖經也同樣告訴我們福音的偉大目的就是將人從這種罪的捆綁中釋放出來,並透過中保,也透過與有形教會的連結所帶來恩典的途徑,恢復我們誠心對聖潔律法的順服。
13. 教會:我們相信一間屬於主耶穌基督的有形教會,是一群已接受洗禮的信徒。他們在信仰上彼此立約、在福音裡彼此團契。他們遵行基督所設立的聖禮,委身於基督的教訓,並行使他們藉著基督聖言所獲賜的恩賜和權柄。教會按聖經設立的職事是牧師(長老、監督)和執事。他們的資格、權利和職責都在寫給提摩太和提多的使徒書信中。
14.聖禮:我們相信浸禮是為信徒而施行的,是奉父、子、聖靈的名把全身浸入水裡面的禮儀。這是一個順服的行動,象徵著信徒相信那位受難、被埋葬和復活的救主,也表明了信徒向罪死,舊我的生命已被埋葬,並在基督耶穌裡復活,行在新生命中。洗禮作為教會的聖禮,是信徒得以加入教會成為成員,並與教會其他信徒同守主餐的一個先決條件。在主餐中,眾信徒可以透過分享餅和杯,自我省察,紀念救主因著愛而為我們死,也在裡面憑著信心,真實地、屬靈地領受被釘十字架的基督及其受死的一切益處。
15.主日:我們相信每個星期的頭一日被定為主日,這日應當為著信仰的目的被分別為聖。信徒應參與個人的和公眾的崇拜與靈修的實踐,並準備進入那為神子民所存留的安息。
16.政府:我們相信政府是神所設立的,為的是人類社會的益處和秩序。我們應當為政府官員禱告,尊敬他們,並且順服他們。唯有當政府的法令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意旨相違背時,我們無需順服。基督是良知的主,並且是萬王之王。
17.審判:我們相信義人與罪人有根本和本質的區別。唯有因主耶穌的名透過信心而稱義、被聖靈所成聖的人才是神眼中的義人。而那些繼續頑梗不信的人是神眼中的惡人,且是被咒詛的。這種區別在生前和死後都存在。
18.末世:我們相信世界的結局近了。在末後的日子,基督將從天降臨,並復活墳墓中的死人帶來最終的審判。徹底的區分將要發生:惡人將被定罪要受永遠的刑罰,義人將接受賞賜得享永遠的福樂。這樣的審判是基於神公義的原則,對於天堂和地獄中的人而言是存到永遠的狀態。
19.世界觀:我們相信宗教改革以來唯獨聖經、唯獨基督、唯獨恩典、唯獨信心及唯獨榮耀神的宣告,我們將努力拒絕一切人本主義及成功神學對於信仰的侵蝕與削弱。
四、附則:以上內容依據本堂執事會重大議事處理規則訂定,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