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臺北市接觸點社區關懷協會離職流程表
項目 | 內容 | 主管簽章 | 職員簽章 | |
非自願離職 | 經業務主管告知工作將於 勞動契約終止原因: 。 請依本表所定流程完成離職移交手續,並領取非自願離職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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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願離職 | 本人(勞工方)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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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移交 | 1. | 本年度起迄離職前之業務已經完成,並完成清點與點交。 | ||
2. | 108年起經手業務移交清冊-書面 | |||
3. | 108年起經手業務移交清冊-電子檔案 | |||
財物移交 | 1. | 零用金點交 | ||
2. | 業務墊款點交 | |||
3. | 行政帳務墊款撥付確認 | |||
硬體移交 | 1. | 本會所屬公務歸還 | ||
2. | 私人存放裝置已完成業務往來資料之清除 | |||
智慧財產權及業務應秘密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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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權限 終止 | 1. | | ||
2. | 行政系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