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 一 奉 獻(一)
賓克(A.W. Pink)
資料來源: https://wellsofgrace.com/messages/pink/shiyi1.htm
第一部分
在主的子民當中,存在著一個與奉獻有關的對真理的偏差。他們說自己是以聖經為他們信仰和行為的標準,然而在經濟方面,大多數基督徒完全忽視聖經的明顯教導,用屬肉體的心靈所能想像的各種方式來代替這些教導;因此現今大部分基督徒的事奉活動都缺乏金錢的後盾,跛足難行,這並不奇怪。我們的目標是應當受感動和情緒所左右呢,還是由原則和良心來調節?換言之,神是讓我們憑著感恩和慷慨的心來決定奉獻多少,還是向我們清楚地顯明祂自己的心意,要把祂賜給我們祝福的多少還給祂?在如此重要的問題上,神不可能不告訴我們祂的旨意!神賜給我們聖經的主要原因,就是讓它作我們路上的光。因此,在有關祂和我們之間關係的任何責任或特權上,祂不可能任憑我們留在黑暗之中。
舊約中的十分之一奉獻
在人類早期歷史中,神已經向人顯明,聖徒應當把自己收入的一個固定比例奉獻給祂——一切祝福的賜予者。從亞當到神在西奈山上向以色列民頒佈律法,大約有二十五個世紀,但是不要認為在這期間信徒對於他們當履行的本分及其所帶來的祝福沒有得到什麼啟示,也完全不知道神的旨意,如果這樣認為,就是一個極大的錯誤。在我們仔細學習創世記的時候,我們就會發現,神在西奈山頒佈律法很久之前,祂的子民已經對神的心意有所瞭解(創世記18:19);並且那早期的啟示圍繞著三件事:第一,要向神獻祭;第二,要守安息日;第三,要給出十分之一的奉獻。
雖然我們翻開聖經,不能找到任何一個地方說,那時候神命令祂的子民向祂獻祭,或者要謹守安息日,或者要做十分之一的奉獻(關於這三件事中的任何一件都沒有以“耶和華如此說”的形式記載),然而,從聖經所記載的內容我們可以推測,神肯定向他們頒佈了這樣的命令(參看創世記26:5)。
向神獻祭
首先我們可以來看向神獻祭這一件事。如果神從未首先命令人如此行,你真的能相信人會憑著自己的意念想出向神獻祭這件事來嗎?會把一隻被殺流血的動物帶到偉大的創造者面前嗎?然而從最早期開始我們就看到,亞伯、挪亞和亞伯拉罕都向耶和華獻上被殺流血的祭——這顯然意味著,神已經向祂的受造物顯明了,這樣做就是祂的旨意,是至高者要求他們向祂獻上這樣的祭(請參見希伯來書11:4,也可以與羅馬書10:17節對照)。
安息日
再來看安息日。在聖經的前幾十頁,幾乎都沒有直接地說明神命定了七天中的一天,吩咐祂的造物謹守它;但是確有一些事向我們表明神的確有這樣的命令,否則,我們無法解釋以下的事情:當神在西奈山向以色列民頒佈十條誡命的時候,第四條誡命告訴以色列人謹守安息日。這一點清清楚楚地表明兩件事:第一,在這之前,神已經啟示了祂有關安息日的心意;但是,第二,他們的祖先已經忘掉了安息日(請參看以西結書20:5-8,也可以對照出埃及記16:27-28)。
十分之一奉獻
對於十分之一奉獻來說,情況也是一樣。雖然我們翻開聖經,不能找到一個地方,說耶和華向祂的子民啟示了祂要求他們奉獻撒種所產的十分之一的旨意;然而,當打開創世記的時候,我們發現,除非相信神以前就啟示了祂對此問題的旨意,否則我們無法解釋這卷書中所發生的一件事。
在創世記14:20中我們讀到,“亞伯蘭就把所得的拿出十分之一來,給麥基洗德。”這裡並沒有告訴我們亞伯拉罕為什麼如此行。在這章的前面,我們沒有看到神命令他這樣作,可是亞伯拉罕這樣行事就清楚地證明,他的行為合乎神的旨意,他所履行的就是神所啟示的心意。
創世記28:19-22中的十分之一奉獻
為了明白這裡的上下文,我們要從第十九節開始:“他就給那地方起名叫伯特利”。你是否記得那時侯的情形。這天雅各從以掃面前逃走,往拉班那裡去;晚上,在他睡覺的時候,他作了個夢。“雅各許願說:‘神若與我同在,在我所行的路上保佑我,又給我食物吃、衣服穿,使我平平安安地回到我父親的家,我就必以耶和華為我的神。我所立為柱子的石頭也必作上帝的殿;凡禰所賜給我的,我必將十分之一獻給禰。”在這裡我們再次看到十分之一奉獻,雅各許願說,如果主賜給他今生的祝福,他就會把十分之一獻給祂、還給祂。在這裡並沒有說他為什麼決定獻給神這個份額的原因;神在這裡沒有告訴我們,他為何有必要奉獻十分之一;然而他決定這樣做就意味著,神以前已經向人,特別是向祂的子民啟示了祂的心意,告訴他們要把自己收入的十分之一獻給、歸給一切祝福的賜予者。
摩西律的十分之一
當我們來看摩西律的時候,我們發現十分之一是摩西律的一個部分。“地上所有的,無論是地上的種子還是樹上的果子,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聖的。人若要贖這十分之一的什麼物,就要加上五分之一。凡牛群羊群中,一切從杖下經過的,每第十只要歸給耶和華為聖”(利未記27:30-32)。請注意,在這裡神兩次說,“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聖的。”這就是說,神把祂賜給我們一切的十分之一當作是自己的,完全屬於祂、是歸給祂為聖的。
這一點可能會讓一些人產生一個問題。當說到我們收入的十分之一屬於主,無疑會有一些人說我們全部的收入都屬於祂,我們所擁有的一切都是祂賜給我們的;所以實際上沒有什麼是真正屬於我們的,因為一切都是祂的。從一方面來看,這樣的說法完全沒錯,但在另一方面,這樣說是不對的。假如說我們的時間都屬於神,不屬於自己,而我們卻要因懶惰而浪費的每一刻向祂負責,這是不對的;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神把我們時間中的七分之一分別為聖,歸給祂,這一點是真實的。這就是說,這段時間被分別為一個神聖的目標;我們無權隨便來使用這段時間。安息日不可用來自己享樂,這天是神所命定的,它特別地屬於祂——歸給祂為聖——要把我們時間中的七分之一用來服事和敬拜祂。並且在這處經文中我們被告知十分之一也是歸給主為聖的。換句話說,我們個人出產的十分之一根本不屬於我們,它被分別為聖的目的是它屬於主,也惟獨屬於祂。
在舊約中都來供應祭司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你曉喻利未人說,你們從以色列人中所取的十分之一,就是我給你們為業的,要再從那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作為舉祭獻給耶和華。”(民數記18:25-26)。從這兩節經文中我們發現,舊約時代供應祭司的家庭不依賴於人的感動,或者他們有什麼樣的引導。神沒有把這件事留給他們,讓他們按照自己的想法來決定。祂很堅決地講出有關供應祭司家庭的事。其他支派要從每年所出的取十分之一,作為給祭司的家庭的供應,然後,也要求祭司自己從那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作為舉祭獻給耶和華。對這一準則來說,沒有例外。
通讀有關舊約聖經歷史的人都充分地曉得,在以色列人安駐迦南地之後,他們在遵守這一條律法上可怕地失敗了,並且他們忽視了耶和華頒佈給摩西的幾乎每一個基本原則和法度。但是,相當有意義的是,在耶和華賜給以色列每一次復興的同時,他們所恢復的一件事就是十分之一的奉獻。
讓我們先來看歷代志下三十章,這一章所記錄的是一次大復興,發生在希西家王的年代。在前幾個國王的統治下,以色列國經歷了相當一段時期可怕的衰弱,但是在希西家王的時代中,神出於祂的恩慈賜給他們一個滿有祝福的復興,並且在第一節中我們讀到:“希西家差遣人去見以色列和猶大眾人,又寫信給以法蓮和瑪拿西人,叫他們到耶路撒冷耶和華的殿,向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守逾越節。”情況已經落到了如此糟糕的地步――他們沒有遵守逾越節已經幾個世紀了。但當神施行復興的時候,所發生的一個突出方面就是使祂的子民回到聖經。請大家留意。從天降下的復興最為重要的特點不是使人有良好的感覺,大發熱心,屬肉體的炫耀或者成千上萬的人來參與——這些不一定能夠證明所經歷的是從天上來的復興——可是,當神在祂的教會中重新開始祂的恩典之工時,祂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讓祂的子民歸回到他們所偏離的聖經中。在希西家的日子所發生的就是這樣。我們讀到,他寫信給以法蓮和瑪拿西人,叫他們到耶路撒冷耶和華的殿,為的是要守逾越節。接下來看第三十一章四到六節,在這裡我們看到,他提到了十分之一奉獻。“又吩咐住耶路撒冷的百姓,將祭司利未人所應得的分給他們,使他們專心遵守耶和華的律法。諭旨一出,以色列人就把初熟的五穀、新酒、油、蜜和田地的出產,多多送來,又把各物的十分之一,送來的極多”。接下來神極大地祝福了他們。
在尼希米記第十章中也發生了一模一樣的事。尼希米在這裡所記錄的,是以色列被巴比倫擄掠七十年後,有小部分餘民回到以色列的時候。在這章中我們發現,尼希米的日子也發生了復興,我們看到這裡也提到了十分之一奉獻:“我們的祭司、利未人和百姓都掣簽,看每年是哪一族,按定期將獻祭的柴奉到我們神的殿裡,照著律法上所寫的,燒在耶和華我們神的壇上。又定每年將我們地上初熟的土產和各樣樹上初熟的果子,都奉到耶和華的殿裡。又照律法上所寫的,將我們頭胎的兒子和首生的牛羊,都奉到我們神的殿,交給我們神殿裡供職的祭司。並將初熟之麥子所磨的面和舉祭、各樣樹上初熟的果子、新酒與油奉給祭司,收在我們神殿的庫房裡,把我們地上所產的十分之一奉給利未人,因利未人在我們一切城邑的土產中,當取十分之一”(尼希米記10:34-37)。
現在請翻到舊約聖經的最後一卷。瑪拉基向我們說明,尼希米時代過後,余民重新衰退,偏離神律法的道;請特別注意神在三章七到八節怎樣指控以色列人:“萬軍之耶和華說:‘從你們列祖的日子以來,你們常常偏離我的典章而不遵守。現在你們要轉向我,我就轉向你們。’‘你們卻問說:‘我們如何才是轉向呢?’人豈可奪取神之物呢?你們竟奪取我的供物。‘你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奪取禰的供物呢?’‘就是你們在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供物上。’”在這裡我們看到,那些沒有奉獻十分之一的人,耶和華指控他們說,他們奪取了神的供物,因為他們沒有奉獻當奉獻的十分之一!這是極其嚴肅的!
新約中的十分之一
惟有神有權告訴我們要把收入的百分之多少放在一邊,為祂的緣故分別為聖。祂在舊約聖經中已經清楚和反復地向我們啟示了祂對這個問題的旨意,並且在新約聖經中,也沒有任何話語表明我們有必要改變、糾正或者放棄舊約聖經對這個重要問題的教導。
基督自己贊同十分之一。“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馬太福音23:23)。在這一節經文中,基督因文士和法利賽人的假冒為善而責備他們。他們對十分之一很嚴格,並且拘於細節,但是他們忽視了那些更重要的事,即公義、憐憫、信實。然而,雖然基督認可遵行公義、憐憫比十分之一更重要,在這裡祂說這些事情是當行的,可是祂還說其它事情也不可不行。祂沒有把十分之一放在一邊。祂把公義和憐憫視為更重要,但是同時也以祂的權威認可十分之一的本分,說,“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如果我們借著神的恩典沒有忽略公義、憐憫和信實,使它們在我們的生活中佔有一席之地,那麼我們必會蒙福;但是同時,我們也不能拋棄十分之一,不去盡這一本分。基督也親自這樣說過。
接下來我們要看哥林多前書9:13-14:“你們豈不知為聖事勞碌的,就吃殿中的物嗎?伺候祭壇的,就分領壇上的物嗎?主也是這樣命定,叫傳福音的靠著福音養生。”“也是這樣”這一片語在第14節的開頭具有強調性。“十分之一”這一詞在這兩節經文中雖然找不到,但是已經很清楚地包含在其中了。在第13節中,聖靈提醒新約時代的聖徒,在摩西時代,神供應了那些在聖殿中勞碌的。然後保羅說,在新約時代中“也是這樣”(14節)——十分之一用來供應在聖殿中勞碌之人的途徑和方式,同樣也應當用來供應福音的牧者。“也是這樣。”在舊約時代中被用來供應神僕人的是十分之一;主“也是這樣”命定,叫祂新約時代的僕人同樣得到供應。
再來看哥林多前書16:1-2。在這裡我們也找不到“十分之一”這一詞,然而,這兩節經文顯然包含了這個意思。“論到為聖徒捐錢,我從前怎樣吩咐加拉太的眾教會,你們也當怎樣行。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各人要照自己的進項抽出來留著,免得我來的時候現湊。”“抽出來留著”的含義是指什麼呢?誠然是指一種預先固定的行為,而不是指一種在場的感動或者突然因衝動而作出的行為。讓我們再次看,“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各人要照自己的進項抽出來留著”(2節)。神為什麼這麼說?為什麼用“抽出來留著”這一片語來表達祂的意思呢?顯而易見的是,這一節經文使我們想到瑪拉基書3:10,“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這裡告訴我們,要把十分之一送入倉庫。那麼神對這些哥林多基督徒說些什麼呢?“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各人要照自己的進項抽出來留著。”這裡的要求清清楚楚地與瑪拉基書三章的要求相一致。
我們還要看另一處經文。在希伯來書7:5-6中我們看到:“那得祭司職任的利未子孫,領命照例向百姓取十分之一,這百姓是自己的弟兄,雖是從亞伯拉罕身中生的,還是照例取十分之一。獨有麥基洗德,不與他們同譜,倒收納亞伯拉罕的十分之一,為那蒙應許的亞伯拉罕祝福”。(請注意這裡的次序:“收納亞伯拉罕的十分之一,為那蒙應許的亞伯拉罕祝福”)。聖靈在第七章中借著使徒向我們顯明,基督祭司的職任遠超過利未祭司的職分,其中一個證據就是亞伯拉罕,選民之父,應向麥基洗德奉獻十分之一而承認他的偉大。
希伯來書第七章所引用的例子是來自創世記第十四章的記載。在那裡我們看到兩種預表——首先是麥基洗德,他在三方面預表了基督:第一,他的本人,因為他既做君王又做祭司;第二,他的名字,因為他的名字的意思是公義和平安;第三,他的作為,因為他祝福了亞伯拉罕,也帶著餅和酒出來迎接他,這些都是基督之死的紀念物。
麥基洗德不是惟一的預表,因為亞伯拉罕也是一個預表人物,他代表了所有的選民,是一切相信之人的父。他從自己的所得中拿出十分之一來奉獻給麥基洗德,以此承認他做祭司的職分,並且,根據希伯來書指出的這件事,就顯出基督的祭司職分以及我們與祂有關係所獲得的祝福和責任,因此第七章中亞伯拉罕向麥基洗德奉獻十分之一所表明的是,作為信徒之父的亞伯拉罕為我們樹立了一個榜樣,要向麥基洗德所預表的那位奉獻十分之一。特別美好的是,在聖經最後一次提到十分之一的時候(就是在希伯來書七章中),它把十分之一與基督自己聯繫起來。所有的中間人都被挪去了。在舊約時代,人要把十分之一帶給祭司,然後由他們送進倉庫,但是聖經中最後一次提到十分之一這件事時,與基督直接地連起來,說明我們在這一件事上的責任直接與教會的元首有關係。
以上我們只給讀者介紹了有關神對這一主題的心意的經文。下面我們要以論證的方式來探討這一主題。請不要忘記,一樁罪會導致犯另一樁罪。神賜予我們供應祂國度所命定的方式,是奉獻十分之一——就是嚴格地把我們所賺得的十分之一放在一邊,分別出來給祂。當神的子民忠心地這樣做時,他們永不會有缺乏。當他們忽略十分之一的時候,他們常常會有缺乏,然後他們開始求問世人的幫助,或者使用屬地的方法來謀財。如果我們種的是風,那麼暴風襲來的時候就不要引以為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