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
A.W. Pink
資料來源: https://wellsofgrace.com/messages/pink/redemption.htm
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
有一節經文,是比任何其他經文更吸引那些相信普世救贖的人的,這節經文一眼看上去是教導基督是為了全人類死了,所以我們決定要仔細察看這節經文,作出解釋。
“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約壹 2:2)。這節經文看上去是最支持阿民念主義的救贖觀,然而如果我們認真思考就會發現,它只是看上去是這樣,實際上並非如此。下面我們要提出一些確定的證據,表明這節經文並不是教導基督為了全人類所有的罪向神作了挽回祭。
首先,在英文欽定版中這節經文一開始是帶著一個連詞“and”,這就必然是把它和前面的聯繫在一起的。所以我們按照《Bagster逐字對照本》對約壹2:1作一個逐字按字面意思的翻譯:“小子們,我的,這些話我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耶穌基督(那)義者。”因此可以看出使徒約翰在這裡是寫信給神的聖徒,寫的是關於他們的事情。他直接的目的有兩方面:第一,傳遞一個資訊,讓神的兒女不要犯罪;第二,給那些可能犯罪,結果就沮喪恐懼,害怕這個問題使人致命的人帶來安慰和保證。所以他向他們表明神為這種緊急情況所作的預備。關於這一點,我們可以在約壹2:1的後半部份和約壹2:2的全部看到。安慰的根據是兩方面的:讓那低沉懊悔的信徒(約壹1:9)得到保證,首先他在父那裡有一位中保;其次,這位中保“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只有相信的人才能從中得到安慰,因為只有他們才有一位“中保”,因為基督只是為他們作了挽回祭,這一點可以由挽回祭和“中保”之間的聯繫(連詞and )得到證明!
其次,如果把新約裡面其他講到“挽回祭”的經文和約壹2:2作一個比較,我們就可以發現這是嚴格局限在它的範圍之內的。例如,在羅3:25我們看到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借著人的信。如果基督是借著人的信作挽回祭,那麼他就不是為那些不信的人作挽回祭的!還有,在來2:17我們看到,“他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
第三,當約翰說,“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他指的是哪些人?我們回答,猶太信徒。我們把這種斷言的一部分證據呈交給讀者,請讀者認真留意。
在加2:9 我們被告知,約翰和雅各,磯法一道,是為“受割禮之人”(就是以色列人)作使徒。與這一致的是,雅各書是寫給“十二個支派之人”(雅1:1)的。同樣,在彼得前書,彼得是對那“分散”的人說話(彼前 1:1)。約翰也是寫信給得救的以色列人,但是是為了得救的猶太人和得救的外邦人。
約翰寫信是寫給得救的猶太人,部分證據如下。
(1) 在開篇一句他論到基督,“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保羅在任何他寫給外邦聖徒的書信中用這樣的語言開篇,這是多麼令人難以想像!
(2) “親愛的弟兄阿,我寫給你們的,不是一條新命令,乃是你們從起初所受的舊命令。”(約壹 2:7)。這裡的“起初”是指基督公開顯現的開始 — 為證明這點請比較約壹1:1; 2:13,等等。在這裡,使徒告訴我們,這些信徒從起初就接受了一條“舊命令”。這對猶太信徒來說是對的,但對外邦信徒就不正確了。
(3) “父老阿,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認識那從起初原有的” (約壹2:13)。再一次,很明顯這裡講的是猶太信徒。
(4) “小子們哪,如今是末時了。你們曾聽見說,那敵基督的要來現在已經有好些敵基督的出來了。從此我們就知道如今是末時了。他們從我們中間出去,卻不是屬我們的。” (約壹 2:18,19)。約翰給他們寫這封信的這些弟兄曾經聽到基督親自說敵基督要來 (見太24:1-51)。約翰所寫的“從我們中間出去”的許多敵基督全部都是猶太人,因為在第一世紀除了猶太人,沒有其他人會裝扮成彌賽亞。所以,當約翰說,“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的時候,他的意思只能是為了猶太信徒的罪。{注}
第四,當約翰再說,“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他的意思是說基督也是為了外邦信徒的罪作了挽回祭,因為正如前面所說的那樣,“普天下的人”這個詞是和以色列形成對比的。把約壹2:2和約11:51,52作認真對比,這種解釋就無可置疑得以建立了,約11:51,52是一段嚴格對應的經文:“他這話不是出於自己,是因他本年作大祭司,所以預言耶穌將要替這一國死。也不但替這一國死,並要將神四散的子民,都聚集歸一。”在這裡該亞法,是被神感動說出耶穌要為誰“死”。請注意他的預言和約翰宣告的對應關係:
“他為我們(相信的以色列人)的罪作了挽回祭”。- “他預言耶穌將要替這一國死”。
“不是單為我們的罪”。 - “也不但替這一國死”。
“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 — 就是分散在全世界外邦信徒,“並要將神四散的子民,都聚集歸一”。
第五,上面的解釋可以被沒有其他的解釋可以前後一致,講得過去這個事實所確認。如果“普天下”代表的是全人類,那麼第一個字句和第二個字句的“也”絕對就是沒有意義的。如果基督為每一個人作了挽回祭,那麼第一,“他為我們,也為每一個人的罪作了挽回祭”這樣的說法是重複多餘的。如果他為全人類作了挽回祭,就不必說“也”了。如果使徒的意思是確定基督是普世的挽回祭,那麼他就應當省去約壹2:2的前半句,只需要說,“他為普天下人的罪作了挽回祭”。這證明了“不是單為我們(猶太信徒)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也是為了外邦的信徒:比較約10:16; 17:20。
第六,我們對“普天下人”的定義是和新約其他的經文完全一致的。例如: “是為那給你們存在天上的盼望。這盼望就是你們從前在福音真理的道上所聽見的。這福音傳到你們那裡,也傳到普天之下。”(西 1:5,6)。這裡的“普天之下”是不是絕對沒有限制地指全人類?全人類都聽到了福音嗎?不是的,使徒明顯的意思是,福音不僅局限於猶太地,還傳了出去,不受限制進到了外邦人的地方。同樣在羅1:8:“第一,我靠著耶穌基督,為你們眾人感謝我的神。因你們的信德傳遍了天下。”使徒在這裡講的是這些羅馬聖徒的信心,是表揚他們的。但是肯定的是,並非全人類都這樣講他們的信心!他指的是全部的信徒!在啟12:9我們看到撒但是“迷惑普天下的”。但是再一次,這樣的說法不能被理解作普世性的,因為太24:24 告訴我們撒但沒有,也不能欺騙神的選民,這裡說的是“普天下”不信的人。
第七,堅持說約壹2;2的“普天下人”代表全人類,這就是破壞了我們信仰的根本根基。如果基督同樣象為了那些得救的人一樣,為那些失喪的人作了挽回祭,那麼我們怎能保證信徒不會也失喪呢?如果基督為那些在地獄裡的人作了挽回祭,我有什麼保證自己不會最後落入地獄?只有道成肉身的神的兒子的流血可以保守人脫離地獄,如果有這寶血作了挽回祭的許多人現在在定罪的可怕地方,那麼這血豈不可能對我沒有效力!真應該把這樣不榮耀神的思想除去。
不管人怎樣狡辯,亂解聖經,有一件事情是確定的:救贖不是失敗。神不容許那寶貴,代價高昂的犧牲不能完全成就他所定意要成就的事。那聖潔的血沒有一滴會白流。在最後那大日,站立的不是失望,受挫敗的救主,而是一位“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的救主(賽 53:11)。這不是我們的話,而是宣告“我的籌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悅的,我必成就”(賽46:10)的那一位永不落空的宣言。我們站立在這不可戰勝的磐石之上。讓其他人按自己的喜歡安歇在人的猜測和二十世紀的理論上好了,這是他們的事。但他們要對神交帳。對於我們,我們寧可被人謾駡,說成是思想狹隘,過時,極端加爾文主義,而不會把神滿有功效的救贖縮減成為僅僅是一種虛構,從而棄絕神的真理。
{注} 確實,在約翰的書信中有很多事情是同樣適用在相信的猶太人和相信的外邦人身上。基督對這人,就像對那人一樣同為中保。我們可以對雅各書中許多的事情說同樣的話,儘管它是明明白白寫給散住的十二支派,但它同時也是一封大公,或普遍的書信。